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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还向警察求情?没用!-taptap国际版官网入口

时间: 2024-12-12 20:46:59 来源: 玉林新闻网 作者: 韦绍楼

玉林新闻网讯  酒驾遇查,有人央求交警:“放一马,要不驾照就被吊销了”;有人辩解道:“今天没喝,那是昨晚喝的……” 在安全和法律面前,酒驾这些戏份,都很苍白‍......

“能放一马吗?要不驾照就被吊销了”

12月6日20时49分,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检测出结果为25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进一步核查,钟某某于2023年5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钟某某进行酒驾检查。

“警察同志,请求你们放过我一次吧,要不然我的驾驶证就被吊销了。”钟某某向执勤民警求情。但法律就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钟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二次酒驾”,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我今天没喝,那是昨晚喝的”

12月10日11时许,李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玉北大道石牛路口路段时,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进行例行检查。经酒精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李某某还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我今天可没喝酒啊,只是昨晚在家喝了两瓶啤酒。”李某某辩解说。法律只重证据和数据。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请各位驾驶人一定控制好自己的行为,拿起酒杯,放下车钥匙,同行人员也应当主动劝阻制止酒后驾车行为。(韦绍楼)

责任编辑: 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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